甬易宝提供的所有服务系浙江甬易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服务”)。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于注册或使用本服务前,详细阅读本服务条款所有内容。当您注册或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包括有关限制、责任免除、赔偿、特别约定等特别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且同意将本协议作为与甬易支付签订其他协议的基础。我们保留随时修改本服务条款之权利,并随时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yoyipay.com)公布最新之变更事项,而无需另作个别通知。
一、您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您需要:
(一)您必须选择注册成为本服务之用户。如您为个人用户且尚未满18周岁的,您不能使用本服务,请您终止您的注册行为,不要向我们提供您的任何个人信息。
(二)您同意遵守所有与本服务相关之国内国际法律及规定,并同意不冒用或盗用他人的身份或者干扰他人使用本服务。
(三)您必须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您单位或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以下称“登记资料”, 包含并不仅限于单位名称或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金融账户等一切必要信息,即注册表中标注“*”符号的栏位信息),您保证不使用他人的资料注册。
(四)您有义务维护并立即更新您的“登记资料”,确保登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您的“登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用户账户,并拒绝您现在或未来使用本服务之部份或全部,您同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对于您使用任何不正确、不合法之连线方式招致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您应确保您的用户账户和密码仅由您单位或本人使用,不得将支付账户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本公司严厉禁止使用非您单位或本人的用户账户和密码,或者将您单位或本人的用户账户和密码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使用他人用户账户和密码者与该用户账户和密码的实际注册人应承担相关的所有法律责任。
(七)您使用本公司的网络支付服务时,应确保自身发出支付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八)您应承诺发起的交易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交易。
(九)您应承诺不利用本公司的支付服务从事任何非法行为,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您是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还需同时遵守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十)您应承诺不对本公司的支付服务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修改或增加本公司支付服务系统的原有功能。
(十一)您同意本公司基于自身之独立判断,有权于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异或违法之交易时,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您的用户账户,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份或全部。但是,判断和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异或违法之交易,并不构成本公司的一项义务和责任。
二、您的基本权利
(一)您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支付产品,接受支付服务的权利。
(二)您向本公司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时,有权知悉其所提供信息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未提供真实信息的后果。您享有账户资料、交易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三)您在购买支付产品或接受支付服务之前,有权知悉本公司所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支付服务的内容及相关风险信息。
(四)您有权申请支付账户信息查询、挂失、止付、冻结、撤销。若您需对支付账户进行挂失,应及时与本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或未经您授权使用其支付账户或操作其资金,可向本公司发起挂失,并按照本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配合。
(五)您使用本公司的支付服务过程中,可通过本公司网站的在线客服或客户服务电话与本公司联系,并获取相关的技术和服务支持。
(六)您核对汇总和明细对账单发现不符情况的,应及时向本公司投诉或反馈,本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岗位接受投诉或反馈,分析差错原因,并根据差错情况进行处理。
三、用户账户和密码及其安全
在您注册或激活用户账户及服务时,我们会要求您设置登录名、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来识别您的身份,并设置安全保护问题及其答案,以便在您找回密码时用以确认您的身份。采取必要和有效的措施,确保您单位或本人用户账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是您的责任。您将对使用该用户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遵守和执行以下事项:
(一)您的用户账户和密码遭到冒用、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影响安全的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本公司。
(二)为了您的用户账户和密码安全,请您避免在公共计算机上或网吧中使用本服务。
(三)每次连线完毕,请确认您均已确实退出您的账户登录。
(四)您不可向其他任何人泄露、透露、告知您的用户账户和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用户账户和密码。由于您的原因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您的用户账户和密码被其他任何人知悉,造成您的用户账户和/或密码被他人使用导致您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您同意于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用户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要求停止其使用本服务并采取防范之措施。本公司于接受有效通知前,对他人使用本服务已发生之效力和后果,除非可证明本公司对未经合法授权之使用的形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您迟延通知,则迟延期间产生的损失,本公司将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检查、监控和发现是否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用户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是您的义务和责任。
四、本公司与您之间的法律关系
本公司是您指定的服务提供商:
(一)一旦您注册成为本服务之用户,本公司将遵照您的指示并根据本公司的流程规定和要求将您指定账户中的款项支付给您所指定之对象,或收取他人支付给您的款项并遵照您的指示以及本公司的流程规定和要求将此笔款项转入您的指定账户中。
(二)如果您尚未注册成为本服务之用户,当他人通过本服务向您支付款项时,本公司将无法替您接收此笔款项,直到您成功注册成为本服务之用户,并指示本公司您愿意收取该笔款项时,本公司才能根据本公司的流程规定和要求替您接受此笔款项。
(三)任何情况下,您的资金将始终独立于本公司自有资金之外,本公司不会将您的资金用于非您指示的用途上。
(四)使用本服务,您不一定要在您的用户账户中维持资金余额。若您的用户账户中仍留有资金,本公司会妥善保管您的资金以供您交易时使用。但是,您通过本服务流转(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收取)、存放的资金将不产生任何形式的孳息。
五、本服务使用条款
(一)支付账户开立
本公司可根据您需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您开立支付账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信息查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以本公司实际提供的为准。主要流程包括:
1、您在本公司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如实填写、提供身份基本信息。
2、本公司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您身份信息,按照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为您建立唯一识别编码,确保有效核实您身份及其真实意愿后,为您开立支付账户。如您为个人用户,本公司应依据身份核验方式的不同为您开立相应余额付款功能的支付账户(具体见下表所示)。
支付账户类别 |
身份核验方式 |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功能 |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限额 |
I 类账户 |
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 |
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 1000 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II 类账户 |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 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 |
年累计不超过 10 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III 类账户 |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 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投资理财 |
年累计不超过 20 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3、您可使用的收付款额度、日累计转账和笔数,可能因您使用该支付服务时的监管要求、支付场景、银行额度控制、我司的风险控制、身份要素验证等事由而有所不同,具体详见甬易宝网站页面提示或公告。
(二)本公司向您提供各类款项的代收代付服务,其中包含:
1、代管:您可以使用本服务指定的方式向您的用户账户充值,并委托本公司代为保管。
2、代收:您可以要求本公司代为收取其他本服务用户向您支付的各类款项。
3、代付:您可以要求本公司将代管或代收的您的款项支付给您指定的第三方。您同意和知悉,本公司代付后,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依本协议之约定,该支付是不可逆转的。
4、退返(或提现):您可以要求本公司退返本公司代管的您的款项(即退返)或向您支付您的应收款(即提现)。当您向本公司做出退返(提现)指令时,必须提供一个与您委托本公司代管时您的名称相符的绑定银行账户,本公司将于收到指令后的一至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您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除本条约定外,本公司不接受您要求的其他受领方式。
5、查询:本公司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查询您的用户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您认为记录有误的,本公司将向您提供本公司已按照您的指令所执行的收付款的记录。
6、款项专属:对您支付到本公司并归属至您用户账户的款项及您通过用户账户收到的款项,本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行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令的用途。
(三)若您未通过实名认证,您充值或他人通过本服务向您支付的款项将无法退返(提现),您授权本公司暂时代为保管该款项,直到您完成实名认证。
(四)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来实现,您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所需的合理时间。
(六)在您注册成为本服务之用户时,您授权本公司可以通过银行或向相关部门审核您的身份和资格,并通过其它合作方取得关于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资料。
(七)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或使用该用户账户登录其他支持本服务的网站时,您即授权本公司将您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交易信息披露给与您交易的另一方或您登录的网站,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信用状况、用户账户等。
(八)交易风险:当您通过本服务接受款项,若您或对方未遵守本服务条款或本公司网站说明中之操作步骤和规定条件(包含任何不合法或未经许可之交易),本公司将不保证交易会顺利或者正确完成,且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若在上述状况下款项已先行拨入您的用户账户,本公司有权且无需附加任何条件而向您取回该款项。
(九)交易限制:在本合同项下本公司拥有不时调整本服务之注册用户交易限制的权利而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十)投诉处理:本公司投诉处理流程,具体见下图:
投诉受理电话:0574-27617678
投诉受理邮箱:customer@yoyipay.cn
在线投诉网址:http://www.yoyipay.com/content/投诉建议
(十一)服务手续费用:
1、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有权依照《甬易支付服务收费标准》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上所列之收费标准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服务费用(点此查看收费标准)
2、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本公司有权自您委托本公司代管、代收或代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用。
(十二)资金结算方式:
1、本公司有权根据您的支付指令,自您的交易款中直接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如有),而后按本协议约定或本公司网站公布的结算规则将您的余下交易款划转到您指定收款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2、如双方针对支付交易存在误差,双方应进行核对;如无法达成一致,且您无法提供确实的证据印证的,您认可以本公司支付服务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十三)电子联系:您同意本公司使用电子方式与您保持联系。电子方式包括发送电子邮件、公布信息于本公司网站上、使用电子通讯方式。
(十四)连线设备:为使用本服务,您应当确保或使用具备良好品质的连线设备。若因您的连线设备损坏或故障,造成您与本服务连接时所进行的交易失败或交易记录丢失的,本公司将不承担您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
(十五)入侵:如果您破坏、入侵、修改本服务功能或其安全防护体系或者实施其他危害本服务功能或安全防护体系的行为,您的用户账户将会被注销,且您必须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六)权利、义务移转:在本服务条款之约束下,若无本公司的书面同意,您无法转移任何权利和义务。
(十七)商标:本公司网站中描述的包含“甬易支付”在内但不仅限于此的商标和相关产品及服务、以及本公司的商标和所有相关产品和服务,其全部及任何权利均归属于本公司。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和许可,禁止复印、仿效、使用或实施任何其他侵权行为。
(十八)如果您发现有未经您授权的交易或资金提现,您必须立刻通知本公司,这是您的义务和责任。您的及时通知将可能有助于保护您的权益。
(十九)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交易规则及精神,或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异或有违法之虞时不经事先通知而冻结您的账户、密码,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份或全部功能。您在希望解除冻结或索回您在账户中的款项时,本公司有权要求您向本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交易证据,必要时您应就您提供的证据向本公司、银行或有关司法机构予以说明。否则,您应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在发生任何违法交易、盗窃或诈骗行为等触犯刑法之情况时,本公司将按照有关司法机关之指示行事。由此造成账户冻结或款项转移而涉及您的合法权益时,您应及时主动向本公司、银行或有关司法机构提供有关交易证据,必要时您应就您提供的证据向本公司、银行或有关司法机构进行说明,如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交易证据,您应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一)证据保留:为使您的利益在发生账户冻结并索回款项时得到有效的保护,您需保留与实际交易有关的一切证据。这些证据至少应包括订单号、交易双方名称、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交易商品或服务内容等。有关交易信息应保留至少18个月。
六、本服务使用限制:
(一)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二)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雇员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恐怖融资、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或无效银行账户交易。
7、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
8、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9、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10、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三)如您需要注销您的用户账户,应先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注销该账户,即表明本公司与您之间的协议已终止,但您仍应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仍可保有您的相关信息。
七、赔偿责任限制
(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变化或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有新的政策规定,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本公司在官网发布公告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银行、电信运营商系统故障、调整升级,或电力中断,或现有技术能力无法防御的黑客攻击、技术故障等原因造成本公司支付服务系统无法正常运作的,不视为本公司违约。
4、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或免责事由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所导致的对方损失不能免责。
5、本协议内受影响的条款可在不能履行的期间及受影响的范围内中止履行,待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双方应当恢复履行。
(二)因下列原因,致使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或造成您损失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制定且预先通知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因电信机线设备原因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火灾、停电、战争、电脑黑客、恐怖袭击、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正常执行业务。
(三)鉴于目前电子商务(含在线支付)的软硬件环境尚未成熟,且有关安全保护技术和措施在其本身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的同时,也在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因此,您使用本服务将存在一定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用户账户和密码被他人冒用、盗用,或有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发生;或不法分子盗用您的银行账户;或对方拒绝付款等。这些风险均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除非有证据可证明本公司对损失的形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保密条款
(一)在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对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等商业秘密(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
(二)非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信息,也不得以不正当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保密信息,防止信息被擅自使用、散布或公开。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须向有关机构、国家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
(三)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四)本公司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关于您的用户资料和其他特定资料本公司将依照《甬易支付隐私权政策》进行保护与规范,除特定的情形外我们不会向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九、廉洁条款
1、各方不得向对方及其关联方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视为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提前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协议,且违约方应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或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2、“关联方”就您、本公司而言,是指其控制、与其共同控制一方或对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与其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实体(其中“控制”及“重大影响”的定义以中国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准)。
3、如双方任何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违规行为的,均可通过如下方式举报:
您举报方式为:您在本公司支付系统注册时登记的邮箱或手机。
本公司举报邮箱为:customer@yoyipay.cn
十、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1、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本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本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本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2、您充分知悉,本公司仅提供支付相关服务,您应承担使用支付服务时其资金的货币贬值、汇率波动等风险。
3、您充分知悉,网上交易有风险,您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独立承担责任。
4、您对本公司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5、您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及其它违法行为。若本公司发现您违反本约定的,本公司可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支付服务,向公安部门报案,且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6、本公司提供支付服务期间相关款项产生的利息及孳息归属,由双方协议约定,如协议未做特别约定的相关款项产生的利息及孳息均归属本公司。
十一、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除外)冲突法规除外,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违约责任
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非违约方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如您违约并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可停止为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有权要求您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十三、协议解除和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可以采取暂停提供支付服务、暂停结算等临时措施,经本公司书面通知后10天内您仍未改正的,本公司可以书面通知您解除本协议,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本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经您书面通知后10天内本公司仍未改正的,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公司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您解除本协议,若给本公司或其他损失方造成损失的,您应当向本公司或其他损失方承担赔偿责任:
(1)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机构查处或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2)被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认定为不良用户,或您在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信息;
(3)利用本公司的支付服务实施违法活动的。
5、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并妥善处理结算事宜。本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因提供支付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因协议终止而返还。
十四、有效期及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您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平台勾选或点击接受并同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之日。